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二十七 批 2021 年 5 月 12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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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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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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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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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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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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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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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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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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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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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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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GX202100506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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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隆镇大山村委12队大大小小的养猪场有19家、养鸡场二十多家,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仅一百多米,产生恶臭,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且现在还有3个存栏5000头以上的在建养猪场,村民担心影响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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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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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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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隆镇大山村委12队大大小小的养猪场有19家、养鸡场二十多家部分属实。那隆镇大山村委12队共12个养殖?。ɑВ?。养鸡场5个(停养4个,在养1个),养猪场7个(在养规模场2个,在建规模养猪场3个,在养散养户2个)。并非线索里的养猪场有19家、养鸡场二十多家,因此该线索部分属实。2、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仅一百多米,产生恶臭,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部分属实。李森养猪场距离村民居住区约100米,粪污抽到养殖场旁边山顶100立方米的消纳池(无“三防”措施),部分粪污由村民用于种植施肥;何大逢散养户距离村民居住区120米左右,建有1个100立方米的贮液池(无“三防”措施),粪污用于养殖场周边自留山岭5亩经济作物施肥;何庆散养户距离村约500米,建有1个35立方米的贮液池(有“三防”措施),粪污露天堆放,用于养殖场周边自留山岭5亩经济作物施肥,3个养殖?。ɑВ┎某羝灾鼙呔用裼幸欢ǖ挠跋?。何庆养鸡场已于2021年2月停养至今;何业强养鸡场、何朋盛养鸡场、何来盛养鸡场已停养1年以上,现场核查以上4个养殖场均没发现粪污外排和臭气污染现象。3、且现在还有3个存栏5000头以上的在建养猪场,村民担心影响环境安全”线索部分属实。在建3个养殖场已办理环评登记表备案,未办理有设施农用地手续,因正在建设中尚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个养猪场的养殖规模及配套设施情况如下:那隆镇晓兴养猪场规划养殖规模为存栏1200头;那隆镇进林养猪场规划养殖规模为存栏1000头;那隆镇卓越养殖场规划养殖规模为存栏1500头。以上3个在建的养殖场均采取生态养殖模式,均距离村民居住区500米以上,目前未发现影响环境安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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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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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查组现场要求未完善手续的养殖场于2021年5月30日前按规定分别申办营业执照、设施农用地、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手续。
2、灵山生态环境局现场要求李森养猪场、何大逢养猪户、何庆养猪户于2021年5月22日前分别清理完消纳池、贮液池、露天粪污堆放处的粪污及污水,用于农作物施肥。
3、由那隆镇人民政府动员李森养猪场另行选址搬迁;灵山生态环境局责令李森养猪场限期改正,于2021年5月22日前完善消纳池“三防”措施(搬迁前)。
4、灵山生态环境局责令何大逢养猪户、何庆养猪户限期改正,于2021年5月22日前完成堆粪间、养殖场雨污分流设施及贮液池“三防”措施的建设。
5、由灵山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区域内现有养殖?。ɑВ┙蟹辔圩试椿弥傅己头?,鼓励和支持养殖户采用投喂益生菌,从源头上减轻环境影响。
6、灵山县农业农村局、灵山生态环境局和那隆镇人民政府加强对3个在建的规模养殖场的监督管理,按照生态养殖场的标准建设,并加强建成投产后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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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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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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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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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GX20210506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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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屋镇生活污水直排江中,造成清风社大塘及钦陆一级公路存在严重恶臭。污水处理厂不接受处理生活污水,供水公司收取水费里包含了污水处理费用 ,投诉人质疑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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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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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其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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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线索部分属实。
(一)举报线索反映的清风社大塘位于陆屋镇陆屋一街街尾,是一个水面约6.5亩的水塘,周边居住约280户居民,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水和雨水汇集排入水塘后,穿过水塘边路涵汇入钦江支流旧州江,距离钦江江边汇入口约500米。由于陆屋镇清风社大塘及钦陆一级公路片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因此,确有部分生活污水直排江中。现场发现,清风社大塘水体混浊并有明显臭味,污水管网未覆盖到该区域;钦陆一级公路陆屋镇区路段居民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易处理后排入排水沟,水沟水体混浊,能闻到明显臭味。
(二)陆屋镇污水处理厂于2015年建成以来运行正常,设计污水处理能力0.5万吨/日,实际处理量为0.38万吨/日,进水负荷率约为76%。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根据《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陆屋镇城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相关规定,陆屋镇污水处理费由陆屋镇供水企业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收费标准为居民0.85元/立方米,非居民1.20元/立方米。目前,陆屋镇污水处理费由陆屋镇污水处理厂委托灵山县陆源风光自来水有限公司随水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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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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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5月7日-8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已完成对清风社大塘及钦陆一级公路污水直排摸底调查,初步掌握了排水排污情况。目前,灵山县城建集团正在对钦陆一级公路陆屋镇区路段实施灵山县陆屋镇新增污水管网工程(广西葛洪堂药业有限公司段)建设,设计建设污水管网总长1770米,污水泵站1座,总投资180万元。该工程已于2021年4月中旬开工,现已完成建设约700米,预计2021年8月底完工。
(二)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清风社大塘片区污水管网建设方案,于2021年6月底前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实施,确保2022年6月底前完成该片区的污水管网建设。
(三)督促县城建集团加快推进灵山县陆屋镇新增污水管网工程(广西葛洪堂药业有限公司段),确保2021年8底前完成建设,解决“钦陆一级公路”片区污水收集处理问题。
(四)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监管工作。由陆屋镇人民政府和灵山县陆源风光自来水有限公司做好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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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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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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